咨询热线:18798367666

网站公告:

贵州金沙县田丰
贵州金沙县律师免费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是:田丰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被告人出庭不再穿“号服”

来源:互联网作者:贵州金沙县律师时间:2015-03-04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目前,北京高院已将这一规定在北京法院系统内部进行了转发。在昨天北京多家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未再穿“号服”出庭。

  根据《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既不需要其主动提出申请,也不需要任何机构或个人批准。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解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的,看守所应当将穿着正装或便装的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移交人民法院。因监管需要在看守所内穿着识别服的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应在看守所内将识别服更换为正装或者便装。

  北青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多家法院了解到,《通知》下发之后,北京高院已将《通知》在法院系统内部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级法院遵照执行,严格贯彻落实。昨天上午,31岁的赵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在顺义法院出庭受审。今年2月6日,她醉酒驾驶汽车被检方认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通知》的要求,赵某并没有穿号服,而是穿着一件红色的休闲上衣出庭受审。

  据了解,由于此规定才刚刚下发,一些看守所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一些在押的被告人还没有收到家属送来的冬季便装,他们目前还只有看守所提供的印有看守所字样的棉服可穿。为了保暖,昨天虽然仍有部分被告人是穿着看守所的棉服来到法院,但在临开庭前,他们便脱掉了这些印有看守所标识的外衣。

  此前,针对刑事被告人出庭穿着问题,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永杰曾经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出台具体规定,在这方面进行规范。对于最高法、公安部新下发的《通知》,他认为,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的着装穿戴虽然看似是个小问题,但它却从细微层面彰显了一种公正的司法理念,也是司法进步的一种体现。“当然,除了不穿号服出庭,仍需要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以进一步保障法律规定的被告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